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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2019-1-18    作者:谢宗兵    点击数:454

党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扎实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发扬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使广大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提高基层党支部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按照中央、省、市、县党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部署,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落实党务公开,目的是党的组织将其实施党的领导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务,按规定在党内或者党外公开,畅通党支部与党员、群众沟通渠道,强化党内事务透明度,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扎实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的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加快推进“和乐”教育和学校“二五”计划,建设川南一流名校,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

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要求贯彻到教育系统党务公开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坚持发扬民主

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使其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充分调动各级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回应党员和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促改进。

(三)坚持积极稳妥

在把握党务公开自身特点和基本规律的基础上,注重党务公开与学校事务公开的衔接联动,一般先党内后党外,有序推进,务求实效。

(四)坚持依规依法

尊崇党章,依规治党,依法办事,科学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增强党务公开的严肃性、公信度,不断提升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五)坚持分类推进。

根据不同类型党支部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程序和方式,切实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内容和范围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党支部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情况,领导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党的建设情况,以及党的组织职能、机构等情况,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得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外,一般应当公开。

1.总支应当公开以下内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2)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总支提出的有关指示和要求情况。

(3)党支部书记任期和年度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

(4)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教育培训等情况。

(5)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督查党支部工作情况。

(6)换届选举、党支部设立、发展党员、保障党员权利、党费收缴管理及党支部自身建设等情况。

(7)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防止和纠正“四风”,对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

(8)年初党建工作计划,年终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及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9)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2.党支部应当公开以下内容: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2)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总支和上级党委提出的有关指示和要求情况。

(3)党支部书记任期和年度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

(4)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教育培训等情况。

(5)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请示报告,开展党员谈心谈话、积分制管理、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情况。

(6)换届选举、支部重大事项、发展党员、保障党员权利、党费收缴管理、“1+2”手拉手帮建及党支部自身建设等情况。

(7)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防止和纠正“四风”,对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

(8)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工作生活实际困难,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和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9)年初党建工作计划,年终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及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0)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二)党务公开的范围

各党支部应当根据党务工作与党员和群众工作生活的关联程度合理确定公开范围,主要包括:

1.领导教育发展和涉及师生员工利益的党务,应当向社会公开。

2.涉及党的建设重大问题或者党员义务权利,需要全系统党员普遍知悉和遵守执行的党务,应当在党内公开。

3.涉及学校的党务,应当在本校党务公开栏内公开。

4.涉及特定党的组织、党员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党务,应当对特定党的组织、党员和群众公开。

5.党的上级组织对被监督中发现问题的整改结果,必要时可以向下级党的组织和党员通报,并向社会公开。

全系统各级党支部要根据本方案规定的党务公开内容和范围编制党务公开目录,并根据职责任务要求动态调整。党务公开目录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并按照规定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

四、党务公开的程序和方式

(一)公开的程序

凡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及时主动公开:

1.提出。按照职责分工,研究提出党务公开方案,拟订公开的具体内容、范围、时间、方式等。

2.研究。党总支党务公开事项目录由党政办制定,并经分管校长把关后执行。

3.审核。支部要对党务公开方案从必要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并进行必要的保密审查。对拟公开的事项含涉密内容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

4.审批。各支部将党务公开方案审核意见按照程序报总支审批。重要公开事项由校级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超出职权范围的公开事项,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5.实施。根据审定的党务公开方案,由各支部统筹组织实施。

6.归档。各支部要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对公开的党务资料立卷归档,妥善保管。

(二)公开的方式

1.各党支部要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在党内公开的,一般采取召开会议、制定文件、编发简报、在局域网发布等方式;向社会公开的,一般采取发布公报、接受采访,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公开栏发布等方式,优先使用党报党刊、电视台、重点新闻网站等党的媒体进行发布。

2.各党支部应当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确定适当的公开时限(一般为5个工作日),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工作长期公开;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动态性、阶段性工作分期逐段公开;临时性、紧急性的工作即时公开。

3.党务公开可以与校务公开、单位事务公开等方面的载体和平台实现资源共享的,应当统筹使用。

4.加强党务公开舆情信息的监测、收集、处置工作,对引起重大舆情反应的,要及时报告。发现有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信息,要及时加以澄清和引导。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总支负责,各支部各负其责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党政办承担总支党务公开的具体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支部党务公开工作。各党支部要加强党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明确专人负责党务公开工作,搭建和完善公开平台,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监督考核。总支会将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评议范围,年终一并进行目标考核。各党支部要每年向有关党员和群众通报党务公开情况,并纳入党员民主评议范围,主动听取群众意见。

(三)严格问责追责。结合监督考核的情况,对党中央和上级党支部党务公开的部署和要求拒不执行或拖延懈怠;未按照规定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等实施党务公开,造成不良后果的;在党务公开中弄虚作假、避重就轻、搞形式主义;对本单位严重违反党务公开规定的行为,应当纠正而不纠正、应当追责而不追责的等情形,要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党支部、党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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