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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拂面颊,律法润心田

——泸县梁才学校第八届美习文化节活动评估报告

2018-4-17    作者:许刚    点击数:1198



春天的美好在于其润物细无声的静谧,在于其为人们带来美丽的风景,给予人们畅快的心情。就在这样美好的三月里,泸县梁才学校德育处筹办的第八届“美习与法”主题文化节,将继续“传承中华志,瑞德心中藏”的育人目标,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以达到“知法自律,守法自护”的目的。

  1. 活动主题

“美习与法”

  1. 活动时间

2018年2月26日至3月25日

  1. 参与人员

泸县梁才学校小学部全体教师、学生和部分学生家长

  1. 活动地点

学校、泸县及周边

  1. 活动情况

(一)校级活动方面

  1. 2018年3月7日,泸县人民法院“七色花”普法宣讲团带着丰富的法律知识走进泸县梁才学校校园,为梁才学校1300多名师生带来了一场法律盛宴。

2.从开学第一周到第四周,校园电视台推出“法眼看世界”栏目,分别播出了《噩梦》(禁毒微电影)、《预防性侵》、《人生不定格》、《十字路口红绿灯》几部微电影,从遵守学校纪律,远离毒品;保护自己私秘部位,预防性侵;关爱自己的生命等几个角度让学生更深入的了解与自己休戚相关的安全、法制知识。

3.3月15日下午,泸县梁才学校一二年级展开了以“法制安全故事会”为主题的讲故事比赛。故事会中,孩子们一个个绘声绘色的讲述着关于法制的故事,更号召着同学们要“知法、守法、学法、用法”,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4.三年级同学举行了“安全与法知识问答”竞赛。

5. 3月16日下午,泸县梁才学校五年级全体师生和家长代表、小学部所有班主任齐聚一会议室,开展第八届美习文化节之“模拟法庭“活动。通过本次活动,老师和孩子们都明白了法律的威严与公正,我们时刻都应该严于律己,不违反法律法规。

6.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推进美习文化节“守法·自律”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同学们的交通法规意识,3月20日下午,泸县梁才学校第八届美习文化节——交通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如期举行,四年级全体师生积极参与了活动。

7. 3月23日下午,六年级的小演员们精心排演的法制课本剧压轴展演,《安全第一》、《聪明的孩子》、《知法守法》、《误入歧途,悔不当初》、《装病》、《悬崖勒马》、《防拐》等剧目都是由同学们围绕本次美习主题,自编自导自演的。在这个过程中,同学们学到了很多法制知识,同时也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二)班级活动

1.3月9日下午,全校举行了“行为反思整理课”。同学们在班主任的引导下,反思梳理自己是否有违纪、违法行为,提出修正自己不良行为的措施 ,并由同学相互监督、相互提醒 ,从行动上落实改正措施。

2.3月16日下午,各年级围绕不同的法律主题,上了一堂精彩的、有效的队会课。

一二年级同学学习《中小学生守则》;三四年级的同学学习《交通安全法规》;五年级同学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六年级同学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 活动评估

为期28天的美习活动前期准备工作比较充分,整个活动开展比较顺利,取得比较好的效果,评估情况如下表:

第八届美习文化节活动评估汇总表

序号

级别

责任部门

活动名称

氛围

主题

内容

形式

参与

效果

创新

综合等级

1

校级活动

德育处

法律大讲堂

A

A

A

A

A

B

A

A-

2

信息中心

法眼看世界

A

A

A

A

A

A

B

A-

3

年级活动

一二年级组

法制安全故事会

A

A

A

A

B

A

B

A-

4

三四年级组

安全与法知识问答

B

A

A

B

A

B

B

B

5

三四年级组

小小交通劝导员

A

A

A

A

A

A

A

A

6

五年级组

模拟法庭

A

A

A

A

A

A

A

A

7

六年级组

法制课本剧

B

A

B

C

B

C

B

B-

8

班级活动

班级

美习拍卖会

A

A

A

A

A

A

B

A

9

班级

主题队会

B

A

A

A

B

B

B

B

10

班级

行为反思整理课

B

A

B

B

A

B

B

B

  1. 活动效果评估

1.活动策划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特征,将枯燥的法律条文、行为规范、处事准则融入形式多样的活动中,使学生法制观念不断增强,法律、法规知识得到渗透。

“七色花”普法宣讲团走进校园的普法讲解,使学生了解了我国已步入法制化轨道,我们要自觉地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用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同时,利用班会、队会的课堂教育,使学生学习到更多与学生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交警叔叔的“手势操”教学,让同学明白了每一个动作的意义,能更好的理解在道路行走、骑行、驾驶时应该怎样做。交警阿姨的交通安全知识讲解,使同学们了解到未满12周岁骑车上路是交通违法行为;爸爸开车时哪怕只喝了一点点酒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行为……

2.加强了法制教育阵地建设。

我们利用年级公示栏、班级墙报、手抄报等宣传阵地,加强《中小学学生守则》、《交通安全法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学习和宣传。让每个学生了解了《中小学学生守则》、《交通安全法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内容,知道这些规定、这些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防范的能力。学生观看后,知道了什么行为是合法的,什么行为是违法的;懂得了什么事应该做,什么事不应该做。

3. 用阳光的梁才学子形象,加深老百姓对梁才学校的印象。

头戴小红帽、臂佩志愿者徽章、着整齐的校服的梁才学子们,笔直的站立在泸县县城的重要交通路口或指挥交通,或帮助行人过马路。大方的谈吐和文明的举止是梁才小学生留给路人们的印象,“梁才的娃儿就是不一样”,带来的是对学校办学质量的肯定,也是泸县老百姓期望自己孩子得到优质教育的一种向往。在活动期间,我们利用学校网站发布了5条新闻,“法律大讲堂”的新闻在泸县电视台播放,同时班级网站实时更新的上千张学生活动照片,梁才“正能量”通过各种媒介传播出去,提升了学校形象。

(二)活动中取得的经验

1. 发挥团队的力量,提前做好活动的策划工作,在寒假时征集活动建议,保证充分的准备时间。

本次活动在年前就确定了主题,思考相对成熟,家长委员会大力支持,几次与泸县法院的协调均得益于1.3班李钰轩家长的牵线搭桥。

2.氛围营造很重要。

本次活动由年级干事有活动初对年级公示栏进行了布置,信息中心每周有专题节目,学生对于“美习与法”的主题看得到、听得到,产生主动学法、守法的意识。

3.部门联动显高效。

由小学德育处牵头、信息中心、安卫办等几个部门密切联系与配合,保证为期28天的校内外活动平安、顺利地开展且无大小安全事故发生。

4. 活动开展前就落实专门的宣传团队,拓宽宣传渠道,让更多的人了解“梁才美习”。

今年美习节的宣传报道非常及时,活动一结束,学校网站、美篇、老师的朋友圈就“刷屏”,知晓率颇高。

(三)活动中的不足之处及原因分析

1.在第八届美习文化节的系列活动中,六年级组的“课本剧展演”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从策划来看,对于现场展演所需的道具、场地、化妆等客观条件预设不足;从剧本编排来看,老师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的同时,缺乏素材、欠缺法制剧本编排能力;从准备时间来看,3个周的时间略显紧迫。本次课本剧展演由现场变为录制视频展播的形式举行,最终的反响一般。

2.三年级开展的“安全与法知识竞赛”形式单一,没有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参与热情。

对于八、九岁的孩子来讲,书面的问卷竞赛形式像考试一样太枯燥,可改进。此项活动完全由年级组组织、实施,德育处对于活动开展的筹划者与实施者沟通还不够;年级组内教师眼界不够开阔,没有足够的能力提出创新性建议

3. 整个活动由德育处策划,指出了大的活动内容、活动目标、活动形式等,各年级组细化得不够,在体现符合学生实际方面下的功夫不够,没有充分发挥年级组、班级的主观能动性,均只在德育处的指导下按部就班地开展活动,缺乏独创性。

4.2018年度的美习文化节以全新的主题、全新的活动内容、活动形式呈现,缺少了对学校传统的继承和发扬。

大多数学生还是念想着每年一次的“美习义卖”、“穿越丛林”、“清明扫墓”等传统活动,期待着这些活动的开展。

(三)改进建议

1.传统与创新,二者不偏不倚。

校级活动可固定为三项,一是全校性的主题活动(开幕或闭幕时),二是美习义卖活动,三是校园电视台的播放。年级活动,结合学生年龄特点,传统项目和主题项目穿插进行,最多不超过两项。班级活动项目最多不超过三项。如此下来,活动份量足、有成效。

  1. 活动形式一定要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

学校三月的美习文化节和五月的星光节,时间上很接近,所以不必采取表演类的形式,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

3.活动之前,需要对教师进行总动员。

任何一场活动,老师是主力军。因此,非常有必要采取措施和办法提高师生、家长对开展德育活动重大意义的认识,培养年轻老师的活动组织能力,培训一批得力的学生干部,从而保证活动开展的实效性。

小学德育处:黄烈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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